解构中共让世界了解中共,中共不代表中国人

机构档案

中央金融委员会:金融风险怎样进入党的领导链

区分政治定向、监管执行、央行工具和地方风险处置。

目录

图示

中央金融委员会:金融风险怎样进入党的领导链的资源与责任链

区分政治定向、法定决策、资金提供和损失承担。

环节 1党中央确定金融安全和发展目标。
→
环节 2中央金融委员会协调重大政策。
→
环节 3央行与监管机构制定和执行工具。
→
环节 4地方党委政府处置区域风险。
→
环节 5金融机构按窗口指导和监管要求调整资产。

2023年机构改革把金融协调权移入党中央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方案赋予它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职责,并授权其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与重大问题。原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不再保留,其办公室职责转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新办公室列入党中央机构序列。[1]

改革还成立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金融系统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并与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原先设在国务院体系内的最高金融协调机构由此消失,相关权力进入中共机构。

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和财政部并未消失。它们继续制定货币和监管工具、签发行政文件、执行处罚并处理债务。变化发生在这些国家机关的上方:党中央机构确定金融方向和风险优先级,行政机关负责把政治决定转化为可以执行的政策。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给监管机构规定政治方向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央金融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性金融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调金融工作的“政治性”,把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列为工作重点,并要求金融服务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13]

中央银行通常应根据通胀、就业、增长和金融稳定作出专业判断,监管机关则应依据公开法律监督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中共给这些判断再加了一层政治标准。金融干部不仅要解释工具是否有效,还要证明自己贯彻了党中央路线,维护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治底线。

中央金融委员会无需逐笔批准贷款。它通过确定战略、风险分类和工作目标影响执行机关。人民银行调整流动性和信贷政策,监管总局设定银行要求,证监会管理资本市场,财政部门安排地方债务工具;各部门使用自己的法定权限,服务同一套党内确定的目标。

结果是权力集中而署名分散。重大方向来自不向公众公开会议过程的党内机构,具体文件则以国务院部门或监管机关名义出现。公众能够看到执行措施,却很难审查中央金融委员会如何比较不同方案、谁反对过某项决定、又由谁承担判断错误的责任。

地方党委金融办把命令推进区域风险处置

2024年5月,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披露,各地已经设立党委金融委和金融办,并要求地方同时防控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和中小金融机构等相互交织的风险。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要求地方完成机构改革,把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区域监管。[14]

地方债务最能说明这条领导链怎样运转。国务院2014年的债务文件要求地方政府通过规范的政府债券举债,并强调融资平台债务由企业自行偿还。[2] 但地方政府继续依靠融资平台支持基建和土地开发,金融机构则长期根据地方信用预期提供资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研究把融资平台债务和地方财政压力列为中国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6]

风险积累时,中央要求守住系统稳定,地方党委金融办负责协调监管部门、财政、银行和债务主体。银行可能需要延长贷款、置换资产或配合重组,地方政府则要维持项目和融资平台运转。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消失,但政治稳定要求会改变损失确认的时间和方式。

这套结构把风险处置速度放在公开责任之前。中央下达目标,地方组织协调,银行和国企执行,最终成本可能进入地方预算、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或未来公共支出。债务形成时的决策责任与处置时的成本承担并不落在同一主体身上。

党内领导削弱央行和监管机关的独立责任

中央金融委员会能够处理跨部门问题,正因为它位于人民银行、监管总局、证监会和地方政府之上。这个位置也削弱了各机关独立说明决定的空间。政策是否符合党中央方向,优先于监管机关能否仅凭公开法律和专业标准为决定辩护。

金融工作委员会又把干部管理、思想教育和纪律监督接入同一个办公室。负责研究政策的人同时处在一套要求政治忠诚的组织体系中。官员面对风险时会考虑经济后果,也会考虑某种结论是否会被视为否定党中央判断。

当一项政策成功,中共可以把结果归于集中统一领导。出现坏账、市场下跌或地方财政困难时,责任可以分散给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管理层或“市场波动”。最高决策机构不接受选举,也没有公开的议事、表决和质询制度。

这种安排把监管失误变成难以定位的集体执行问题。行政机关持有法律工具,却不能公开偏离党的最高方向;党内机构决定方向,却不承担普通行政机关需要面对的程序审查。权力越集中,公众越难找到可以追责的法律主体。

金融安全化让社会承担中共的稳定成本

中共把金融称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并把防控风险上升为政治安全任务。稳定金融体系当然关系到储户和企业,但中共首先保护的是不能公开失败的治理模式。房地产、地方债务或国企投资出现损失时,政策重点往往是延缓风险暴露、防止连锁反应和维持政治秩序。

延长债务、注入流动性和推动重组能够避免突然崩溃,也会重新分配损失。银行承受资产质量下降,地方财政削减其他支出,居民面对较低回报或公共服务压力。中共决定何时确认损失、由谁吸收成本,受影响者却无法参与中央金融委员会的决定。

真正的金融问责要求央行和监管机构公开说明依据,立法机关能够质询,司法机关可以审查,媒体和公众也能追踪受益者与成本。中央金融委员会把最高金融权力进一步收进党中央,同时把执行责任留给国家机关和地方。中共既主导产生风险的发展模式,又垄断风险处置,社会只能承担它选择留下的账单。

资料来源

  1.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2.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3. 财政部关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说明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4. 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6.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地方融资平台专题academic-research链接可用
  7.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4年中国第四条磋商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8. 世界银行中国土地政策改革报告academic-research链接可用
  9. 世界银行2023年12月中国经济简报academic-research链接可用
  10. 经合组织2024年国有企业所有权与治理报告academic-research已跳转
  11. 美国证监会中国公司披露示范函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12. 中国石油披露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13.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14. 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关联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