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
战争时期信息动员:宣传、审查与社会组织
战争动员需要控制军事信息、舆论情绪、谣言治理、平台传播和社会资源。
目录
国防动员怎样把媒体纳入任务体系
2010年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防动员法,同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把宣传教育列为专章,要求政府组织动员宣传,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组织人员学习国防知识,并要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网络传媒配合动员任务。媒体被列入依法承担国防勤务的行业,信息网络也进入动员实施后的特别管制范围。[1]
这套制度提前安排了战争中信息工作的组织条件。政府负责把国家任务交给所在地区的单位,单位再把任务落实到工作人员。新闻机构既向公众报道军事事务,又被规定承担动员职责。军事行动一旦牵动社会资源,公众获取消息的渠道也可能同时成为要求公众配合行动的渠道。
2025年3月1日施行的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把军地协作延伸到军事网站和账号管理。官方解读说明,军事账号须经过平台核验,相关情况向属地网信部门和省军区系统政治工作部门报送;军委政治工作部与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3] 从媒体单位到具体账号,传播者被接入可以识别、联系和处置的管理关系。
维护军事秘密之外,还有维护党的权威
中共党章明确规定党对人民解放军等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6] 这种政治隶属关系进入信息管理后,保护军事能力和保护执政党权威就发生了直接交叉。
2025年办法一方面禁止传播军事秘密及有关未公开信息,另一方面禁止被认定为诋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主张军队非党化或军队国家化的内容。它还要求涉及重大军事行动等事项的新闻转载采用中央和军队主要媒体的权威信息。[2]
在这里,限制已经越过单纯保护部队位置或行动安排的边界。军队应向谁负责,本来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政治问题;办法却预先把某些答案归入禁止传播的范围。中共以军事管理名义保护军队的党属关系,把公众讨论军队归属的资格也纳入控制。
这种安排对战争讨论尤其危险。一个人质疑军事行动的政治目的,未必涉及任何作战秘密,却可能触及宣传制度最在意的权威问题。执政党掌握军队,再掌握解释军事行动正当性的主要传播渠道,社会便更难把保卫普通人的安全与维护党的政治目标分开。
平台和工作单位承担日常执行
信息动员的执行并不只发生在宣传部门发布指示的时候。账号注册、分类和身份核验已经使平台成为行政要求的执行者。平台必须知道谁在经营军事信息账号,经营者也知道自己的资格与日常发言受到监管。[3]
对经营者来说,这会改变编辑决策。报道一个争议事件带来的收入,与账号被处置的风险并不对等。即使没有针对某篇文章的逐字命令,采用获准来源、压低争议程度也可能成为保住账号的选择。监管者由此获得一种间接影响:把政治风险放进平台和编辑的日常成本计算。
工作单位则提供另一种执行条件。2010年法律已经把所属人员的国防知识学习交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1] 个人接触动员要求时,面对的可能是熟悉的人事和管理关系。国家宣传通过单位进入生活,会比单独一则口号更接近具体义务。
如果政府用任务完成率衡量民意,单位组织起来的参与就会被误当作自愿支持。听取动员、完成任务和公开表态,都可能受到工作关系影响。把这些行为直接汇总为民众一致赞成战争,会掩盖普通人对风险、收入和家人安全的真实考虑。执行能力越强,对自愿程度的误判越需要警惕。
2026年修法进一步明确传播平台管理
2026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国防动员法,公布的施行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5] 这次修订把信息发布和传播秩序写得更直接:第七十二条规定,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有关军地部门按职责开展权威信息发布与解读,加强传播平台管理,处理编造、传播虚假国防动员信息并干扰、破坏动员秩序的行为。[4]
这是一项已经通过、将在规定日期生效的制度变化。修法本身没有宣布某场战争开始,也没有等同于发布国防动员令。其意义在于,信息控制被更明确地列为动员实施的一部分,部门可以据此安排职责和行动。
权威发布与反虚假信息管理集中在动员机关手中,会产生明显的利益冲突。组织者既需要公众配合,也负责解释正在发生什么。如果官方发布遗漏失败或代价,公众就需要能够提出异议的渠道。否则,纠正错误消息的职权可能被用来压低不利于动员的真实消息。
法律列出权威发布,不等于发布内容天然完整。所谓秩序也不能只按任务推进得是否顺畅判断。普通人需要知道自己承担什么风险,需要能够指出疏散安排、资源调用或补偿中的问题。这些信息可能令人不安,却直接关系到生命和财产。
公众知情与动员责任
中共的信息动员把宣传、传播资格和组织义务连接起来,其政治优势在于减少社会拒绝配合的空间。它可以使政府行动更快,也可能使错误决定更难被及时制止。评价军事决策的正当性,必须面对其政治目的与社会负担;任务完成得快、舆论排列得整齐,回答的只是执行是否顺畅。
最值得追究的是决定权与承担后果之间的不对称。领导层决定行动方向,普通家庭承担服役、停工和生活中断的风险。如果信息渠道又以支持动员为首要目标,承担代价的人就更难了解决策者掌握了什么,以及他们是否隐瞒了不利情况。
反对中共借战争扩大政治控制,必须落到这些具体权力上:军队不能成为执政党的私有工具,信息发布不能免于追问,社会负担不能被胜利叙事遮住。保护行动秘密有其具体对象,压制关于责任和代价的讨论则是在保护掌权者。一个社会越被要求牺牲,就越需要保有质疑命令的能力。
资料来源: 2010年国防动员法[1];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2];官方答问[3];2026年修订法律[4];法律公布与施行日期[5];中国共产党章程[6];新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白皮书[7];美国国防部中国军力报告[8]。
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10年文本)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答记者问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26年修订)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国防动员法施行日期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中国共产党章程链接可用
新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白皮书链接失效
美国国防部中国军力报告链接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