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
新疆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怎样产生强迫风险
分析实名管理、指标、培训、企业接收、驻厂管理和拒绝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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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怎样产生强迫风险的制度链
图示只表示可核验的组织接口,不把能力直接写成每次都实际使用。
2020年9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把劳动者外出就业列为脱贫政策的成绩。文件说明,基层劳动保障机构收集居民的年龄、教育和就业情况,调查工作地点与薪资意愿,再组织岗位对接。官方同时宣称就业尊重个人选择,禁止强迫劳动。[22]
到2026年1月22日,联合国独立专家仍公开关注涉及维吾尔族等少数群体的国家强迫劳动指控。他们收到的报告称,一些劳动者在转移就业中受到持续监控,因为害怕惩罚和任意拘禁,无法拒绝或更换工作。专家把这种处境与国家推动的劳动力转移项目联系起来。[12]
两种说法争执的焦点,是工人对自己劳动的支配权。政府可以安排交通、提供培训,也可以公布脱贫人数;这些活动是否帮助了当事人,要看当事人拒绝安排时会发生什么。当工作选择被纳入政治服从,就业服务就会变成强制调配劳动力的工具。
登记就业意愿也能成为动员名单
白皮书描述的基层调查,使行政机关能够掌握哪些人没有工作、住在哪里、愿意去什么地方。用于提供服务时,这些资料可以减少求职困难。用于完成行政目标时,同一份资料也能让干部逐户找到必须动员的人。[22]
两种用途之间的边界,取决于个人是否保有改变主意的权利。今天愿意出远门的人,明天可能需要照顾家人;同意培训的人,也可能不接受某家企业的条件。如果行政系统只记录最初的意愿,却把后来的拒绝看作不配合,它就将一次询问变成了持续约束。
数字考核会放大这个问题。对负责组织就业的干部而言,完成一个岗位安置,比承认一个人决定留在家乡更容易成为可上报的成绩。在这种激励下,反复劝说可能越过服务的范围。工人的犹豫被当成尚未解决的任务,直到他接受安排,名单才算处理完毕。
拒绝受到惩罚时合同失去意义
国际劳工组织对强迫劳动的定义,涉及在惩罚威胁下被要求从事、本人并非自愿提供的劳动。惩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判断自愿还包括劳动者能否自由离开。这些条件说明,签过字与领到工资都无法单独回答强迫问题。[23]
一个人可以因为害怕而签署合同。工资也可以与限制自由同时存在。如果拒绝岗位意味着被当作政治上不可靠,或者失去工作会带来超出普通劳动关系的处罚,当事人面对的就已经超过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讨价还价。
2026年联合国专家声明中提出的,正是因惧怕惩罚和拘禁而无法拒绝或换岗的报告。这是专家针对所获信息的公开关切,声明没有逐一裁定每家企业的劳动关系。其指向的机制却很具体:就业服从与人身安全之间建立了联系。[12]
中共把劳动安排与安全治理混在一起,会使工作成为一种服从证明。劳动者需要表示满意,才可能避免被认为有问题;政府又把这种在压力下出现的满意,当作项目得到拥护的证据。工人的真实意愿在这个循环里越来越难被听见。
企业取得劳动力也取得责任
企业从政府组织的转移中接收工人,可以省去部分招工成本,获得较稳定的用工来源。但稳定有不同的来由。待遇让人愿意留下,与限制让人无法离开,会产生相似的在岗人数,却代表完全不同的劳动关系。
美国劳工部关于新疆的专题材料,将监控、政治灌输和拘禁威胁列为强迫劳动环境的重要因素。它提出的关切超出工资金额,还涉及工人能否离开以及工作安排受到怎样的控制。[14]
如果厂内管理延伸到住宿、外出和与亲属联络,工人就更难绕开管理者寻求帮助。驻厂人员被称为服务或协调人员,也不能消除他们可能掌握的实际权力。企业不能只把劳动者视为政府送来的一个用工批次,而把限制条件留给别的部门解释。
一家公司是否参与了具体侵害,需要落实到它实际采用的安排。经营者能够决定排班、出入管理和离职程序时,就应对这些决定负责。声称按政府项目办事,恰好说明企业知道公共权力参与了劳动关系,不能成为放弃保护工人的理由。
离职自由决定就业成绩的性质
官方可以把离开农村、进入工厂描述成收入增长的路径。问题在于,劳动者是否还能选择另一条路:返回家乡、更换雇主,或者拒绝让工作同时承担政治改造的任务。把某一种生活方式设定为行政上必须实现的结果,会让脱贫目标压过个人安排生活的权利。
在高压环境里,工厂访谈也可能失真。管理者在场、谈话内容会传回基层,或者工人担心回答影响亲属时,一句自愿就很难代表自由表达。沉默同样可能出于风险计算。企业采购方若只接受政府和管理层提供的说法,就会把最弱势的人排除在劳动情况的解释之外。
反过来,工人能够不受报复地离开,才会真正限制管理者。退出带来的招工压力,迫使企业改善条件;可以公开申诉,才使违法限制可能被纠正。这些权利应当存在于每个人的日常经验中,不能仅作为白皮书中的政策承诺。
新疆劳动力转移的政治危险,在于中共有能力把贫困人口变成必须服从安排的对象,再用他们的劳动成果证明统治有效。收入增长说明劳动带来了报酬,劳动者是否能够离职仍然必须由他自己决定。一个人有权寻找更好的工作,也有权拒绝政府替他选定的工作。
现有资料能够确认的事实
联合国专家、国际劳工组织程序和美国劳工部材料均对新疆及相关转移就业中的强迫劳动风险提出关切或认定。
资料来源
宗教事务条例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司法部关于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说明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primary-record链接失效
新疆反恐、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白皮书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新疆各民族平等权利的保障白皮书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primary-record已跳转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新疆人权关切评估official-finding链接可用
联合国专家关于西藏寄宿学校的声明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联合国专家关于维吾尔儿童家庭分离和语言政策的声明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联合国专家关于维吾尔、藏族等群体强迫劳动报告的声明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中国批准国际劳工组织两项强迫劳动公约official-finding链接可用
美国劳工部新疆强迫劳动专题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美国劳工部中国强迫劳动产品清单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美国财政部就生物识别监控技术实施制裁official-finding链接可用
美国国务院2024年中国人权报告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2025年报告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中国访问结论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收到的法轮功学员受虐指控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人权观察2026年世界报告中国章节investigative-reporting链接可用
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国际劳工组织对强迫劳动的定义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