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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记录

许志永、丁家喜秘密审判与重刑

两人因私人聚会后被捕,后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审判公开程度和酷刑指控受到联合国机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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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聚会到失踪:两名公民倡议者被捕

许志永和丁家喜长期倡导公民参与、财产公开和法治。2019年12月,两人在福建厦门参加知识分子和公益人士聚会,讨论公民社会与政治改革。2020年初,警方在北京、山东等地抓捕与会者,许志永和丁家喜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随后转入正式羁押。联合国专家指出,二人长期无法接触家属和独立律师。[1]

侦查、羁押与不公开审判

两人被关押三年多后,山东临沭县法院于2023年4月开庭审理,案件不向公众开放,辩护和旁听安排受到限制。许志永被判十四年,丁家喜被判十二年,罪名均为颠覆国家政权。联合国工作组认为,秘密审判、长期单独羁押和酷刑指控影响了公平审判权。[1] [2]

会议讨论为何被当作国家安全威胁

厦门聚会没有武装行动,也没有夺取政府机构的计划。参与者讨论的是选举、问责、司法独立和公民组织。警方却把会议记录、通讯和私人关系纳入“颠覆”证据,检察机关以政治目标而非具体暴力行为起诉。国家安全罪名的宽泛解释,使普通政策讨论也能被转化为刑事案件。[1]

家属、律师和公众被排除在程序之外

案件审理地点、证据和判决理由未完整公开,家属无法实时旁听,律师会见和阅卷受到限制。中国政府没有发布详细回应,只强调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公开文件能够确认判决和羁押时间,却无法独立核实全部证据、讯问方式和健康状况。[2]

权力机制:用安全罪名关闭公民社会

中共把一次私人聚会接入国家安全机器:公安负责抓捕和监视居住,检察院和法院以“颠覆”罪名完成刑事化,政法委控制案件节奏,宣传系统把倡议者塑造成敌人。秘密审判切断了家属、律师和公众的监督,使国家可以在不公开证据的情况下实施多年重刑。许志永和丁家喜案显示,党国并不需要证明暴力行动,只要把组织、讨论和独立公共活动定义为政权风险,就能摧毁参与者和他们的社会网络。[1] [3]

资料来源

  1. 联合国任意拘留机制关于许志永、丁家喜的函件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2. 美国国务院2024年中国人权报告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3. 宗教事务条例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4. 司法部关于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说明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6. 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primary-record链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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