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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

数据作为经济控制工具:平台资产怎样进入国家治理

数据分类、跨境审查、算法备案和安全评估改变平台企业的资产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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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平台积累用户位置、交易、搜索和社交关系后,这些数据会成为训练算法、销售广告和开发产品的核心资产。进入中国的数据治理体系后,企业不能只按商业价值处置它。监管部门可以把数据列为重要数据,审查跨境传输,要求算法备案,并在国家安全名义下检查企业的数据处理活动。

数据仍由平台收集和维护,国家却决定它能否流动、流向哪里以及哪些用途需要批准。中共由此获得一种比直接国有化更灵活的控制:企业承担投资和经营成本,党国保留对资产使用边界的最终裁量。

数据安全法把商业信息纳入国家安全

数据安全法建立分类分级制度,把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和重大公共利益的数据列为国家核心数据,并规定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接受安全审查。安全审查决定是最终决定。[1]

重要数据不限于政府档案。企业在交通、金融、电商、通信、地图和医疗领域积累的数据,都可能因规模、行业或潜在影响进入更高等级。平台资产的监管性质由此可能随行政分类改变。

出境评估控制跨国企业的数据路径

2022年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要求重要数据和达到条件的个人信息出境前接受评估。监管会审查境外接收方、合同、用途、数量以及接收地的法律环境;已经通过的活动若不再符合要求,网信部门可以要求停止。[2]

跨国公司需要集中客户数据、进行全球风控或训练模型时,必须先证明这些流程符合中国的安全判断。企业可以拥有服务器和数据库,却未必拥有把数据交给关联公司的自由。跨境业务因此取决于行政许可,而许可标准又与国家安全相连。

算法备案让商业模型接受政治检查

推荐算法决定用户看见什么,也决定广告、消费和内容流量怎样分配。中国的算法规则要求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服务备案,并要求平台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算法既是公司的商业秘密,也是网信监管的对象。[4]

平台需要说明算法用途、机制和安全评估。监管者由此获得进入企业核心产品逻辑的制度通道。商业优化若与政治宣传或稳定目标冲突,政治要求拥有优先权。

数据市场由党国规定产权结构

2022年“数据二十条”把数据称为生产要素,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的结构性分置,同时强调国家数据安全和政府、企业、社会协同治理。[3]

这套设计没有赋予平台排他的完整产权。企业的持有、加工和经营权被拆开,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适用不同规则,国家负责确定流通条件。中共可以推动数据交易和产业发展,也能以安全、公共利益或治理需要重新收紧边界。

国家数据局加强统一配置能力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5]设立国家数据局,负责推进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数字中国建设。网信、发改、公安、工信及行业部门仍分别掌握安全、产业与执法权力。

企业面对的是一套能从不同角度介入的国家体系。地方政府希望发展数据交易,行业部门希望扩大应用,安全机关担心失控,中央机构保留协调权。规则冲突造成的不确定性,本身就强化了企业对行政关系的依赖。

经济压力没有改变政治优先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第四条磋商报告[6]和世界银行中国概览[7]都讨论了中国增长放缓、结构改革和改善资源配置的需要。数据流动与数字创新本可提高生产率,中共却始终把发展置于安全和政治控制之下。

这种排序会制造成本。企业推迟跨境项目,重复建设本地系统,减少难以预估监管风险的投资。监管机构也可能为保护安全而限制本应促进创新的数据组合。中共愿意承担这些损失,因为自主流动的数据会增强企业、研究者和跨国网络的独立能力。

平台持有资产,党国掌握最终边界

数据控制不要求政府把每家平台变成国企。企业继续开发产品、吸引用户并承担市场风险,国家通过分类、评估、备案、许可和执法决定数据的可用范围。所有权的商业外观保留下来,关键处置权却被政治化。

定义重要数据的机关、审查数据出境的机关和要求算法服从主流价值的机关都接受中共领导,数据治理因而成为经济控制机制。企业能够从数据获利,但不能用这些资产建立一条中共无法关闭的技术、商业或信息通道。

资料来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2.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3.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4.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5.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链接可用
  6.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第四条磋商报告已跳转
  7. 世界银行中国概览已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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