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
强迫认罪:电视认罪如何把审判提前搬到舆论场
解释电视认罪为什么不是普通采访,而是把侦查、恐惧、羞辱和舆论定罪合成一套政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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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认罪:电视认罪如何把审判提前搬到舆论场:控制链条
不同工具背后有同一条路径:先压低可见性,再改写名称,最后提高行动代价。
权利影响矩阵
这张矩阵把每个环节对应到被影响的权利和社会代价。
| 环节 | 受影响的权利 | 社会代价 |
|---|---|---|
| 先控制身体 | 正当程序、表达权 | 司法程序被舆论程序覆盖,法院是否独立审理变得不再重要,因为公众已经提前被训练去接受官方结论。 |
| 再控制语言 | 辩护权与公开监督 | 当事人的人格被公开拆解,羞辱本身成为惩罚的一部分,旁观者也会明白反抗不只会失去自由,还可能失去公开形象。 |
| 然后控制画面 | 身体完整、家庭生活 | 媒体从监督者变成办案链条的一环,新闻语言替侦查机关完成定性,社会难以继续追问证据是否合法。 |
| 最后控制时间 | 记忆、结社与未来行动 | 司法程序被舆论程序覆盖,法院是否独立审理变得不再重要,因为公众已经提前被训练去接受官方结论。 |
韩飞龙的认罪画面先于法庭审理播出
2013年8月27日,央视英语新闻频道播出英国调查员韩飞龙的画面。他因涉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在上海被拘押,节目让观众看到他承认违法并道歉。2014年7月14日,该频道再次播出相关片段。这两次播出后来成为他向英国通信管理局 Ofcom 投诉的对象。[1]
韩飞龙对拍摄自愿性提出异议。2020年7月,Ofcom 裁定节目对他构成不公平待遇,并在素材取得和播出中不当侵犯隐私;电视台未能充分处理影响认罪可靠性的事实,也未给他适当、及时的回应机会。该裁定针对广播行为及其权利侵害,具有明确的适用边界。[1]
公众在镜头中看到的,是一个已经认错的人。公众没有同时获得检验那段话产生条件的机会。拘押机关可以控制接触安排,电视台可以挑选片段,观众却被引向一个简单结论:既然本人承认,案件就无需再争论。中共把这种传播优势置于被拘押者的辩护机会之前。
拘押条件决定镜头前的选择
保护卫士2018年的《Scripted and Staged》分析了2013年至2018年间45段认罪节目,并访谈当事人或家属。受访者描述了威胁、施压以及警方安排台词、指导表现的过程。报告中的这些陈述来自特定受访案例,涉及不同的强制方式。[2]
一个能够自由离开的采访对象,可以结束提问,可以要求更正,可以拒绝播出。被拘押者能否休息、见谁、何时离开,都依赖掌握其自由的人。把镜头送进这样的环境,无法消除原有的不平等。即使拍下点头或口头同意,也没有因此创造可以拒绝的现实条件。
控制者还可以把认错和宽大处理联系起来。当事人可能把服从理解为减少伤害的唯一办法。这样的选择一旦被剪成新闻中的短句,压力就从画面里消失了,留下的只有顺从。国家媒体借助当事人的面孔,让权力施加的要求看起来出自当事人本人。
新闻形式替办案机关完成公开指控
电视认罪借用了采访的可信外观。主持人介绍案情,画面出现涉案者,再配上警方材料,观众容易把整段节目理解成已经核实的事实。一个人受控环境中的表达,被包装成对办案机关说法的独立确认。
保护卫士的调查记录了警方参与编排和反复拍摄的情况。[2] 在这样的制作中,媒体已经参与形成指控的展示方式。拍摄者决定留下哪句话、删掉哪次停顿,也决定观众是否能看到律师对证据的质疑。把成品称为新闻,遮蔽不了这层制作责任。
电视台不必代替法院签发判决,就能先行损害被告的社会处境。家属为其发声时,要先解释认罪画面;同事表达支持时,要承担支持“已经认错者”的压力。国家媒体掌握全国性传播资源,当事人事后的澄清很难获得同样的位置和次数。
这还改变了公众提问的顺序。正常的案件讨论可以从行为是否发生、证据怎样取得开始;认罪片段广泛传播后,问题容易变成“他为什么后来又改口”。当事人必须先推翻观众对自己的既定印象,才有机会讨论讯问和拍摄条件。办案机关则可以利用那段画面,减少自身解释程序的压力。
家属尤其容易陷入两难。转发片段求助,可能进一步扩大羞辱;不回应,又可能让官方叙事持续占据搜索结果。公开视频把本属于羁押场所中的不平等关系延伸到社会交往,迫使外部支持者围绕权力已经选好的材料应对。
时间越久,这种传播优势越可能被误认成事实优势。后来接触案件的人,未必知道画面的拍摄日期、当时的程序阶段或当事人提出过的异议,只会反复遇到同一段影像。公开可见的版本不断累积引用,缺乏同等传播资源的解释逐渐难以寻找。中共控制媒体所获得的便利,就在于能够先决定社会记住哪一个版本,再让受害者花费多年追赶。
公开羞辱延长了拘押的影响
强迫认罪同时向旁观者传达惩罚的范围。失去自由之外,一个人还可能失去对自身经历的公开解释权。过去的工作、交往和抗争,都可能被压缩成一段道歉,随后被反复检索和转播。
这会削弱共同维权的信任。观众可能把受压后的配合解释为背叛,同伴可能害怕自己有一天也会被迫否定过去的行动。中共利用当事人身体受控的时间,生产可以在其获释后继续流通的羞辱材料。
韩飞龙通过境外广播监管程序获得了一次对媒体行为的审查。该过程显示,电视台同样需要回答素材怎样取得、为何播出以及当事人的权利怎样处理。对中共的强迫认罪机制而言,最方便的环境恰恰是这些问题无人能够追究:公安控制拍摄条件,媒体扩大指控,受害者承担形象受损的长期后果。
资料来源
韩飞龙就央视新闻两次播出提出的公平与隐私投诉裁定primary-record尚未检查
Safeguard Defenders《Scripted and Staged》链接可用
国际特赦组织关于中国法院压制人权捍卫者的报告链接可用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年度人权报告访问受限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新疆人权评估访问受限
美国国务院中国人权报告链接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