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记录
常玮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
联合国专家把常玮平案件作为律师打压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风险的代表性个案。
目录
发生了什么
律师常玮平长期代理人权案件。2020 年 1 月,他在陕西宝鸡参加私人聚会后被警方带走,随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联合国专家指出,这种羁押方式容易把律师与家属、律师和外部监督隔绝。2021 年 12 月,常玮平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23 年刑满后获释。案件的核心不是一次普通治安拘留,而是国家安全罪名和秘密羁押如何共同压制律师。[1] [2] [3]
事件背景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允许办案机关把嫌疑人带离通常居住地,限制会见律师和家属,并把讯问过程置于更少的外部监督下。对律师而言,这会同时切断职业网络、证据保存和公开发声。常玮平被控危害国家安全后,案件信息长期有限,外界难以检验羁押期间的程序。
参与机构
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分别掌握指定居所、起诉和判决权限。公开材料能够确认他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判刑和后来刑满获释,也能确认联合国专家对 RSDL 滥用风险的批评。公开记录不能说明每一次讯问、取证和判决依据,也不能凭联合国通信单独认定所有程序违法。
官方回应
中国政府以刑事程序处理案件,公开材料没有提供完整的羁押记录和庭审证据。
结果与后续
常玮平完成刑期后获释,但 RSDL 和国家安全罪名对律师群体的威慑并未随案件结束而消失。
权力机制
中共把律师从法律服务者变成安全对象。RSDL 先制造物理隔离,国家安全罪名再提供长期威慑,判刑则把职业风险扩散给其他律师。法律程序看似存在,关键决定却在封闭空间完成。这样的制度不需要证明律师已经造成现实危害,只要让律师知道什么话会触发消失。
证据边界
联合国通信、刑事诉讼法和公开判决能够说明制度风险与案件结果,不能替代完整卷宗和独立庭审记录。核查个案需要拘押通知、会见记录、起诉书、判决书和当事人证言。常玮平案已经显示,RSDL 是把律师从社会监督中移走的工具,而不是普通的居住限制。
资料来源
联合国专家关于常玮平及律师打压的声明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机制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函件government-report链接可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最高检发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规定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五部门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primary-record链接可用